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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更新时间:2024-11-10 08:26:49

1、各临床科室应安排一、二、三线值班。一线班由住院医师及住院总医师担任,二线班由主治以上医师担任,三线班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担任。病房护士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准确执行医嘱,按照病人需要做好护理工作。

2、值班医师、护士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护士应准时接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护理工作,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联系工作、在院内会诊必须说明去向。值班时不准玩忽职守。

3、值班医师应完成本职日常工作,临时负责处理全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问题,完成相关医疗文书的书写及必要的医疗处置,遇有疑难问题及危重抢救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处理,必要时向院总值班或医务处汇报。

4、值班医师应经常巡视病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

5、临床各科室应设医师交接班本,护理部还另需建立书面的交班提示本及物品交接班记录本,认真交班。值班医师对新入院病人要逐一交班,各治疗组医师应有重点地将本组需交班病人情况记录于交班本上,各治疗组的危重手术病人必须交班,记录时应注明病人床号、姓名、诊断、病情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必要时应床旁口头交、接班。接班后的值班医师在全面了解病人情况的基础上,对前一班医师交待的医疗任务逐项完成,并将病情变化和完成的诊疗操作记录于病程录和交板本上。交班本的记录,白班用蓝黑墨水笔,夜班或死亡病人记录用红色墨水笔;原则上由实习医生或住院医生完成记录,具有法定执业医师资格的值班医生修改、签名。夜班值班医师在次日科室晨会上对交班的观察病人作重点交班,危重病人应床旁交接班。

6、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如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病人住院时,应及时向院总值班和医务科汇报,必要时应向分管业务院长汇报,由院总值班和医务处组织抢救和诊治,详见“突发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7、住院总医师值班情况见住院总医师制度。

8、二线值班医师原则上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叫随到。

9、住院总、值班医师和二线值班医师应保持通信装置畅通,以便及时联络。

10、护士交班前检查本班工作完成情况,巡视病房,了解医嘱执行情况和病人的病情,并做好交班前的准备。交接班时,重点交接新病人、危重病人、手术病人、特殊治疗及病情变化等的病人,做到书面交班写清楚、床旁交班看清楚、口头交班讲清楚。

11、护士交接班时十个不交不接内容:

(1)护士衣帽、仪表不整齐,不交不接。

(2)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未做好不交不接。

(3)上一班及本班医嘱未核对,不交不接。

(4)输液输血不通畅不交不接。

(5)各种引流不通畅不交不接。

(6)危重病人床单不整洁,不交不接。

(7)重点病员的病情动态变化记录不清

(8)抢救物品不全或损害,不交不接。

(9)毒、麻、限剧药品基数不符,不交不接。

(10)治疗室、办公室不清洁,不交不接。

12、交(接)班记录遵照XX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修订版)》第5章第14节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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