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知识
/

资产托管是什么意思(托管及养老金类中间业务)

更新时间:2025-01-21 05:09:31


第一大类,托管产品,共有15种产品。

1.1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1.2 保险资产托管业务

保险资产托管业务是指银行作为托管人,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资产提供资产保管、资金清算、资产估值、会计核算、交易监督、信息披露等托管服务的一项资产托管业务。

1.3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业务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业务分为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等业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依据与委托人、证券公司签订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与证券公司签订的托管合同,对证券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多个客户募集资金、设立的集合资产计划实施托管并收取托管费的一项中间业务。证券公司定向资产托管业务指银行依据与委托人、证券公司签订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对证券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单一客户委托而设立的定向资产实施托管并收取托管费的一项中间业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务是指对证券公司为客户设立的特定目的专项计划进行托管的业务。

1.4 私募投资基金托管

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是指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托管人与相关当事人签署的托管协议或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对私募投资基金提供资产保管、资金清算、资产估值、会计核算、交易监督、信息披露等托管服务的一项资产托管业务。

1.5 (R)QFII资产托管

QFII 是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简称,QFII托管业务是指具备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QFII签订托管协议,并在托管协议范围内代理QFII申请投资资格和投资额度,提供基本托管服务和结售汇、资金汇出入和人民币资金结算等全球托管服务的业务。

RQFII是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简称,是在我国实行外汇管制和人民币未完全实现自由兑换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开放资本市场,加速人民币国际化的一种重要措施。RQFII实际上是人民币的QFII,即境外机构以海外人民币直接投资到中国资本市场,其托管服务内容与QFII托管基本一致。

1.6 QDII资产托管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QDII)是指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国家,允许国内投资者通过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往境外投资的机制。

1.7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与职业年金基金托管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与职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是指托管人受企业年金基金委托人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和托管协议规定,办理企业年金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业务,并对投资管理者进行投资监督的金融服务业务。

1.8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托管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简称“个人账户基金”)托管是指银行受个人账户基金主管部门委托,安全保管个人账户基金资产,行使监督职责、提供投资管理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

1.9 信托资产托管

信托资产托管业务是指托管人接受受托人的委托,安全保管信托资产,并在信托计划的运作过程中提供资金清算、交易监督、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

1.10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业务是指托管银行接受商业银行委托,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资产,行使资金清算、证券结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投资监督、托管报告等职责的金融服务业务。

1.11 证券投资类合伙企业资产托管

证券投资类合伙企业资产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合伙企业的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伙企业资产托管合同的约定,为合伙企业移交托管人的现金资产提供保管、投资监督、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和信息报告等服务的业务。

1.12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公司子公司的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基金子公司管理运作的各类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提供资金保管、投资监督、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产清算和信息报告等服务的业务。

1.13 资产证券化托管

资产证券化托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根据我国监管法规,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两种形式,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以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通过设立特殊目的信托形式开展,托管人为特殊目的信托提供资金保管服务;企业资产证券化以融资企业作为原始权益人,以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作为管理人,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形式开展,托管人为专项计划提供托管服务。

1.14 票据资产托管

票据资产托管是指托管银行依据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票据实物券保管、权属登记、资金清算、权属变更、信息报告以及票面审验、代理托收等服务。

1.15 客户其他受托资产管理

客户其他受托资产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作为监管人接受客户(以下统称“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除上述托管资产种类外,对客户其他资产提供安全保管、资金清算、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等服务。

其他资产如交易资金,具体为委托人在交易商品、服务、权益等的过程中按照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使用的资金;担保资金,具体为委托人在参与商事、投融资等活动的过程中使用的、用于担保委托人履行某项义务的资金;专项资金、具体为委托人拨付或发放、委托专门机构管理、用于公用事业或其他专门用途的资金等。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屯文网 琼ICP备2024040244号-31